微信扫码登录/注册
扫描关注"词爪"公众号进行登录
登录即同意用户协议隐私政策
绑定手机号
为保障词爪账号的正常使用,请尽快完成手机号验证,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!
同意请勾选用户协议隐私政策
当前位置: 行业资讯> 常见问题> 国家法律规定的办公设备违禁词
国家法律规定的办公设备违禁词
来源:网络整理 2022-02-09 474人阅读

请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
具体情形

包括但不限于:

1、公司企业名录数据:企业名录、经理或老板的个人电话、客户名单资料等;

2、商家信息:代理商名录、广交会参展商名单、网络营销买卖家数据等;

3、个人资料:各类培训或课程学员名单、个人户籍档案证书资料、车辆登记驾照信息、银行业务信息、手机电话清单、个人邮箱论坛信息、个人消费记录、个人简历等;

4、特殊人群信息:消费人群统计名单、股民资料、人才数据库等;

5、隐私信息查询服务。

温馨提示

正规出版的企业名录、参展商名录等书籍是可以发布的,但须在商品信息中写明ISBN编码和出版单位名称。

以上就是关于办公设备违禁词的小知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