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规规定了许多化妆品广告禁用词有哪些,商家应结合淘宝卖家的实际经营情况,仔细阅读以下内容,规避和防范行政执法和民事诉讼的法律风险。如果卖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,将被执法部门处以巨额罚款,并可能被消费者起诉并承担民事责任。
常见化妆品广告禁用词有哪些:
1、使用绝对化词语。
如特效、全效、强效、奇效、高效、速效、神效、超强、全面、全方位、最、第一、特级、顶级、冠级、极致、超凡、换肤、去除皱纹、最新创造、最新发明、纯天然制品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。
2、涉及夸大功能、虚假宣传、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。
如:宣称化妆品具有预防黑头、粉刺、暗疮功效的,只添加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化妆品,但宣称产品“纯天然”的。
如“专业”可适用于在专业店或经专业培训人员使用的染发类、烫发类、指(趾)甲类等产品,但用于其他产品则属夸大性词意。
3、 使用医疗术语。
如:处方、药方、药用、药物、医疗、医治、治疗、妊娠纹、各类皮肤病名称、各种疾病名称等。不得将“中药”、“中草药”、“中药精华”等词语与化妆品商标、品类等联合使用,产生化妆品等同于“中药”、“中草药”、“中药精华”的语意,如中药精华产品等。另外,不得将“中药”、“中草药”、“中药精华”等词语与化妆品功效组合使用,使消费者对化妆品的作用机理和使用范围产生误认,如“中药去屑”等。
4、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。
如抗菌、抑菌、除菌、灭菌、防菌、消炎、抗炎、活血、解毒、抗敏、防敏、脱敏、斑立净、无斑、祛疤、生发、毛发再生、止脱、减肥、溶脂、吸脂、瘦身、瘦脸、瘦腿等。
5、虚假夸大、贬低竞品。使用极限用语或谐音夸大宣称产品特性功效或原料的情况;以不具有、不包含、强调无某特性等作为宣传点,使消费者认为该产品优于竞品的情况。
6、超范围宣称产品用途。如特殊用途化妆品宣称不得超出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九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含义的解释。又如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作用。
化妆品广告禁用词有哪些就介绍到这里。根据广告法,商品清单页、商品名称、副标题、主图、详情页、商品包装等不得出现极端用语。因此知道了化妆品广告禁用词有哪些后,化妆品商家就能避免犯这方面的错误,以免受到因商品罚款或下架的危险。